生死相医 !相比起司马院长,事实上更希望子暮走读的另有其人。

此事还得从一个月前入学的时候说起。

黄炫华是锦州士子,家中良田千亩,算得上十分富裕。他是家中嫡子,三岁开蒙,八岁考取童生,算得上是当地的小神童了。家族对他的期盼很高,所以十岁过后便早早的将他送来了南淮书院。

离家求学,对于黄炫华来说倒不是坏事,在锦州本地,他小神童的名头人人皆知,家族内外有不少人都对他期盼甚高,弄得他烦不胜烦,他正是鸡嫌狗厌的年纪,相比起文绉绉的在同龄人面前装神童,他更喜欢和他们打个架、闹个事啥的。

可惜当地的孩子没人愿意和父母嘴里的楷模典范打架闹事做朋友。

如今离开了家乡,来到南淮书院,才发现同窗学子都是各地的佼佼者,别说八岁童生,连五岁童生也都有的。

人不怕比较,就怕沉迷于平庸,黄炫华觉得自己找到了最合适的地方,于是便带着满腔的热忱,鱼如得水般的入了书院。

书院里的居住条件有限,是两人一间屋,又为了锻炼学子们,安排的同屋都是同窗,而不是他们随行带来的书童。黄炫华听说自己和一名六岁的男孩分到了一处,便兴致勃勃的准备给对方一个下马威,好让他知道今后的相处中谁的话才算数!

终于可以有欺负的对象了!真是太美妙了有木有?

他摆好了姿态,酝酿好了情绪,直到屋子的大门被推开。一名个头不高的小家伙背着个比他身体要大两倍的包裹走了进来,由于背光的缘故,他瞧不清楚对方的面孔,只觉得那包裹差不多都快将那小身板整个压倒了。

真是个瘦弱的孩子。黄炫华摸了摸自己微凸的肚皮,不觉想到,估计一手指头便能将他摁倒吧?

“喂!小子,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大哥!负责罩着你,不过作为交换条件,你可得乖乖听我的话!吃饭替我占位子、上课替我拿书。还有其他需要跑腿的地方,不用我说,你都要自觉些!”黄炫华坐在椅子上,翘着二郎腿,牛哄哄的道,“来,先叫声大哥听听!”

那男孩默默的放下了包裹,顺势将手搭在门板上,紧接着令人惊恐的事便发生了,只见他的手指轻轻一扯。整扇门板便被捏豆腐般的卸了下来。

比小家伙大了两倍有余的门板,被细瘦的胳膊轻描淡写的举着,别有一种视觉上的震慑感觉。

小胖子黄炫华呆愣了片刻,瞬间从椅子上蹦起身,恭敬的挺直腰杆,低头行礼道:“大哥好!”

好吧。其实比起过去没有朋友的日子,做人家的小弟也不错……吧?

自此黄炫华便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,要负责替‘大哥’子暮小同学洗衣服洗袜子、要在吃饭的时候替‘大哥’盛饭抢菜,下了课业之后,还要负责替‘大哥’完成先生布置的功课,不仅如此,字迹若是模仿的不像,被先生识破了,晚上回来便得面临一场苦难……

和同龄人做朋友一点都没意思啊!还不如妆模作样的扮神童拉开距离感!!!

当然,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。被‘大哥’奴役的同时,黄炫华小童鞋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,过去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黄童鞋通过家务活劳动锻炼,洗衣服抢饭等生活技能被进一步强化;重复做功课的效果便是,学习的内容更为扎实。成绩名列前茅,仅次于从不做功课的某人;又因为子暮年龄是当年入学的学子中最小的,模样又如金童般精致粉嫩,黄同学鞍前马后的行为被同窗们视为关爱幼小、礼让学弟的表率,虽然有些时候他的动作过于狗腿了些,、笑容也过于讪媚了些,但毋庸置疑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同志啊!

而对于子暮,同窗们则都认为他是过于害羞,才少言寡语的。这般漂亮的不似真人的孩子,就算是沉默些又有什么关系?完全无损于他散发出的光辉!

事实上知道真相的也只有黄炫华一人。

“方才那人是在和我说话吗?我没有主意到他的存在。”

“书院的风景其实还是挺秀美的,当然前提是忽略掉那群卑微的人类!”

“小爷为何也要和你们一同拜祭那个孔什么的画像?什么?不拜就找院长?院长是什么东西?”

“简直笨死了!读过一遍的书内容也能忘吗?你这般水平也配被称为神童?黄炫华,你自己做错功课不要紧,若是替我做错了功课,影响到我年终考评拿第一,你就死定了!”

摧残蹂躏中,黄小胖脸上挂着笑容,心中默默的吐槽,吐着吐着也就吐习惯了。

而对于子暮来说,黄炫华则是个十分好用的‘小弟’,相比较而言,随同进入书院,负责照顾他的杨锐就没那么贴心了,杨锐的性格比较耿直,不会转弯,智力上也达不到子暮的要求,起码他不能帮忙做功课,最关键的是,杨锐那可是会和子熙告密的!

而使唤黄炫华则完全不必顾念以上问题!

书院的生活实在是太单调无聊了,那些个大儒每天讲课的内容也多半是老生常谈,他几乎自己看书就能自学所有的课业,子熙说好了一个月就接他回家的,怎么到今儿还未来?

子暮气鼓鼓的在宿舍的墙上画上一横,凑齐了六个正字,随后他想了想回头问黄炫华道:“四月有三十一天吗?”

正忙着抄作业的黄炫华头也不抬的道:“什么三十一天,一个月不就是三十天的吗?”

子暮这才回过神来,对啊,在此地可没有大小月之分,四月就是三十天,如今月末已经到了!

那家伙毁约了?

他脑海中冒出的念头如同沉淀的的巨石压在胸口,令他觉得喘不过起来。她是不是又忙着给人瞧病把他给忘了?

对她而言,到底还是治病救人比较重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