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雪纷纷扬扬下了整夜。

清晨时分,桓容推开车门,一阵冷风迎面扑来,接连打了两个喷嚏。

“郎君,北地寒冷,不比建康,还是多加一件裘袄。”

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,仔细搭在桓容肩上。

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,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,随着呼吸,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,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,鹄峙鸾停,道不出的雅致俊秀。

营地中的篝火燃了整夜,因有人看顾,遇上大雪也未熄灭。

狼群在天亮前散去,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,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,不见半点踪影。

五六名役夫穿着裘袄,利落的撤掉车前挡板。

两什步卒列队出营,沿着留在雪地上的足印,小心的潜入密林。

少顷,一名什长发出讯号,响亮的哨音破开朔风,传遍整个营地。

“找到了!”

两名步卒飞奔回营地报信。

雪深没过脚面,两人一路跑过来,气-喘-如牛,眉毛和睫毛结了一层冰晶。

“都在林子里,从兵器看,至少不下五百人。”

“走,去看看。”

营中正在准备早饭,秦雷和钱实负责防卫,典魁恰好无事可做,报知桓容后,跟着步卒走进林中。

桓容坐在车辕上,捧着阿黍特意调成的蜜水,一口一口慢慢饮着。

昨夜里,鲜卑和杂胡起了内讧,在密林好一顿厮杀。

狼群被箭矢驱赶入林,遇上满地血腥,立即亮开嗓子,发出声声嚎叫。

据猎户出身的弓兵说,被叫声引来的狼不下两百头,八成还有其他的猛兽。想想可能出现的场景,桓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,哪里还有一探究竟的念头。

“府君,仆观天象,今明两日将晴,可令士卒加速行军,尽快过谯郡赶上中军。”

桓容点点头,道:“还有多少裘袄,都分发下去。制好的肉干和蒸饼也发下去,今明两日全速赶路,只在夜间休息。”

“诺!”

临出发前,钟琳特地找上中军主簿,摆事实讲道理,侃得对方两眼蚊香圈,要来三百件裘袄。

桓大司马命桓容领兵殿后,本就十分理亏。如果压住裘袄不放,定会招来异样目光,平日里积攒下的声望又会损失一大截。

能坑渣爹一回,桓容乐见其成。

不过,为钟琳的人身安全考量,他特地派典魁随行。万一桓大司马真的不要脸面,以典魁的身手和速度,好歹能杀出重围,将人囫囵个的救回来。

至于事后追究,桓容想得很清楚,自己讨要物资明正言顺,渣爹敢揪住不放,他就敢彻底撕破脸皮。

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穿草鞋的总能干翻穿皮靴的。

到时候,借一借郗刺使等人的势,不愁不顶穿渣爹的肺。

好在事情顺利,三百裘袄一件不少。整车物资拉回来,钟琳犹在叹息,只道数量实在太少,早知如此,应该要六百件才对。

桓容当场未做评价,回到武车却是捂嘴偷笑。

当初到流民中捡漏,当真是赚大了!

裘袄逐一下发,热汤业已熬好。

士卒排队领汤的时候,典魁自密林中归来,丢下两条皮毛还算完好的狼尸,先抓起两把雪搓搓手,随即端起一碗热汤,也不嫌烫,咕咚咕咚半碗下肚,呼出一口热气,眉眼间舒展开来。

“昨晚上动静不小,林子里血腥味太大,少有囫囵个的尸首。”

桓容坐在车辕上,一边咬着烤得焦香的蒸饼,一边听典魁叙述,竟没感到半点不适。

该怎么说?

人的适应性果然强大。

“雪上留着爪印,我四下里都看过,不只有狼,还有豹子。可惜没见到尸首,怕是受伤后跑了。”

说话间,典魁比出两个巴掌,双眼放光道:“我在几棵树上看到了熊爪印,八成是狼群惊动了在那处睡觉的熊,光看爪子,站起来将近两人高!”

“喝!”

“这么大的熊?”

钱实和秦雷巡营归来,听到典魁的话都吃了一惊。

经过长年战乱,北方地广人稀,密林丛生,野兽并不少见,但这么大个头的熊也很少有。

“熊可还在?”

典魁摇摇头。

“我追着脚印绕过两圈,没寻到。”

“要是能猎来,熊皮处理一下,正好给府君做条褥子。”

“是啊。”

几人都感到可惜,桓容摇了摇头,道:“猎熊不易,何况眼下也没有条件。昨日荀舍人推断,鲜卑兵可能在通往汝阴的古道设伏,我等既为大军殿后,自然不能继续耽搁,需尽快赶路,同中军汇合为上。”

“诺!”

众人齐声应诺,以最快的速度填饱肚子,整理队伍,拔营继续前行。

途中遇上两支迁移的部落,仅剩的小半车皮甲和刀枪都被换了出去。

至此,清理战场时搜来的鲜卑兵器全部清空,换得的牛羊宰杀制成肉干,几辆大车又被堆满,车辙的痕迹比前时更深。

“秦雷,打听一下,近日是否有鲜卑骑兵过路。”

迁移的羌人部落是从沛郡过来,如果慕容垂率兵绕道,他们很可能遇见过。

秦雷应诺,上前同扎营休息的羌人攀谈,几句话就问出了鲜卑骑兵的动向,立即报知桓容。

“回府君,确有一支骑兵过路,目测不下三千人,带队之人是否是慕容垂,目下尚无定论。”

桓容点点头,将荀宥和钟琳请入武车商议。

继续赶路时,三人在车内铺开舆图,经过一番推断,有八成肯定,这支骑兵的目标是晋军,通完汝阴的古道必定早有埋伏。

“大军一路疲惫,临近南地恐会放松警惕。”

“前有埋伏,后有奇兵,贼寇选在此时动手,大军恐将不妙。”

荀宥和钟琳忧心忡忡。

二人担心的不是桓大司马,而是桓容。

经枋头一战,除去殿后的部队,大军约有四万步卒。如果设伏的是慕容德,追击的是慕容垂,鲜卑的兵力将近两万。

二比一,貌似晋军占据优势,比较有胜算。

事实却恰好相反。

晋军一路疲惫,伏兵则是以逸待劳,加上突然袭击,骑兵的优势又相当明显,双方一旦遭遇,局势必将对晋军不利。

大军若是战败,以桓大司马的行事作风,势必要找替罪羊。

没凿开石门的袁真跑不掉,负责为大军殿后,却没提前示警的桓容一样会陷入麻烦。

“府君,莫如请羌人为向导,追上这支骑兵。”

“不妥。”

钟琳的话刚出口就被荀宥否决。

“如率队之人是慕容垂,两千步卒绝非是他的对手。”

“那将如何?”钟琳蹙眉道,“难道任由其过境,同伏兵前后夹击?”

“未尝不可。”

“什么?”

吃惊的不只是钟琳,桓容也是满脸不解。

“府君手下仅两千人,这支骑兵超过三千,以步卒对骑兵,且人数处于劣势,少有取胜的把握。”

荀宥实事求是,无论桓容还是钟琳都无法反驳。

即便有竹枪兵,也不代表战无不胜。

桓容没有被之前的胜利冲昏头,尚有自知之明。

“与其在途中拦截,不若隐秘踪迹,悄悄缀在其后。”荀宥话锋一转,道,“大军跋涉千里,人困马乏,疲敝冻饿,或予贼寇可趁之机。而贼寇一击得手,以为胜利在望,必定也会大意。”

桓容眉心微舒,表情中闪过一丝了悟。

“仲仁的意思是,将计就计?”

“府君英明。”荀宥笑道,“环中环,计中计,套中套。贼寇设伏,欲以骑兵前后夹击,府君何不先往中军送信,自为奇兵,将追袭的这支贼寇推入陷阱。”

“妙!”钟琳拊掌,旋即又道,“这送信人?”

“仆知府君养有一只苍鹰,极通人性。”荀宥建议道,“派人送信恐生枝节,如被贼寇发现,府君将陷入险境。何妨以鹰送信,不识得中军大纛,刘将军处总能找到。”

若是没有林中一场骚-乱,荀宥未必会定下此计。

然而,林中内讧之后,鲜卑骑兵均被杀死,杂胡也没跑出一个,狼群不会说话,无人知晓这支殿后军队的真实情况。

以鲜卑人的自负,九成会以为晋军损失惨重,要不然就是全军覆没。

如此一来,大大方便了计划的实行。

“慕容垂深谙兵法,多年未有一败。枋头之战是他诱敌之计,志在吞下五万晋军。”

“府君生擒中山王,将其困在阵中,险些无法走脱。知晓府君领兵殿后,慕容垂固然有几分重视,却只派几百骑兵追击,足可推断出,其并不认为府君是太大的威胁。”

荀宥一番分析,推测慕容垂的心态,旨在告知桓容,这个所谓的“鲜卑战神”并非完人,多年未尝败绩是他的优势,也是他身上致命的弱点。

在慕容垂的心中,他的对手是桓温,是晋军督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