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一个在病床上,一个在陪护椅上,竟然就这么坐了一下午。直到窗外的墨色泼下来,陶源才捏了捏后颈抬起头,活动了一下肩颈部的肌肉,一回头发现宋飞澜两只眼睛还盯着电脑屏幕,手指在上面戳来戳去,一副入了迷的样子。

陶源抬手看了一眼表,已经下午七点钟了。他放下文件,把东西放回公文包里,才开口:“宋总,很晚了,我们出去吃饭吧?”

宋飞澜晃了晃脑袋,软软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跳了两下,他连头也没抬,说:“叫外卖吧,我吃什么都行。”

陶源看着他,犹豫了两秒,想了想还是提醒:“你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了,还是下床活动一下吧。”陶源有些后悔把平板电脑给了宋飞澜,他低估了宋总失忆的真实性和电子游戏对少年人的吸引力。

宋飞澜打完了一个回合,抬起头,仰着脖子让脑袋靠到身后的枕头上休息,一边笑着说:“这东西真好玩儿。”

“我们去吃饭吧?”陶源又重复了一遍。

宋飞澜这才听清,哦了两声跳下床,一边问去哪儿吃一边满屋子找自己的衣服。陶源递了一件厚外套给他,说:“就在医院楼下的食堂吃吧?”

宋总为人只有情感方面比较混乱,饮食起居上倒是不怎么挑剔,很好伺候。他裹上黑色的羽绒服外套,换上外出的鞋子,满身随性地拄着柺跟着陶源出了门。

宋飞澜从小习惯在宋东来的属下们身边混迹,爹不亲娘不爱,名不正言不顺勉强算是宋家的大少爷,但宋飞澜一向是个有自知之明的,他没什么大志向,好吃好喝赖活着一辈子也就算了。那些下属们因为他性格软和又惯会撒娇卖乖,一个个都还挺喜欢他。

陶源带着他走到医院的食堂,正是饭点儿,里面人声鼎沸瞬间有热气扑上来。宋飞澜笑着说:“真热闹。”

陶源找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叫他坐下,自己去排队打饭。宋飞澜披着宽大的羽绒服乖巧地点了点头,一双眼睛漫无目的地打量着来往的人群。

陶源端着餐盘回来的时候,宋飞澜正盯着着食堂门口的一只泰迪犬,那狗一脑袋咖啡色的小卷毛正搂着女主人的小腿前后蹭,陶源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,莫名觉得这泰迪跟眼前的宋总有点像。

宋飞澜见他回来,便转过脸没再看,脸上露出一个不知是尴尬还是羞涩的笑。陶源不是多事的人,宋飞澜只是他的老板,私生活再怎么混乱都与他无关,也从不会表现出什么,当了半年眼观鼻鼻观口的木头人。他取了消过毒的餐具递给宋飞澜,问:“还有其他想吃的吗?”

宋飞澜打量了铁皮餐桌上摆着的餐盘,摇了摇头,说:“没有了,这些就挺好。”

两人一个穿着西装,一个裹着羽绒服,坐在医院食堂的大厅里。宋飞澜喝了口粥,犹豫了一会儿问:“陶大哥,你跟我爸说我失忆的事儿了吗?”

“还没有,只说了你醒过来的事。”陶源见他这么问,也想到此事自己办得不周到,便拿出手机,补充道:“我现在跟他说。”

宋飞澜不在意地笑笑,说:“不用了,我的意思是说,要是他不知道,你就别跟他说了,你就算现在打电话,那边多半也是秘书接。”他好像很快适应了现在这种生活,还宽慰陶源:“他又不是医生,知道不知道也就那么回事儿,最多就是给医院的账户上多存点儿钱,没什么用,还得把我拘回宋家,我可不想再回去了。”

陶源原本在宋氏的总公司任职,宋老爷子见他青年才俊,便让他去给宋飞澜做个副手,也希望烂泥糊不上墙的宋飞澜能近朱者赤,好好受一下人家的熏陶。虽说是总公司出来的,陶源却不干那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事,既然现在是小宋总当老板,那就得听老板的话,他点了点头说:“好。”

宋飞澜高兴了,一边吃饭一边与他闲扯起来,一会儿问:“陶大哥你今年几岁?”一会儿又问:“陶大哥,你有女朋友没有?”活像跳广场舞的大妈附了身。

失忆前的宋总可没有这么热心,向来是懒成一坨泥,在办公室里一般只做三件事:喝水、上厕所、跟美女美男*。只要不是天崩地裂要死人的大事,他一般都不关心。

无神论者陶助理没答话,两只眼睛看着宋总,仔细忖度了一下他被大妈附身的可能性,最终还是答:“二十七,单身。”

宋飞澜嘿嘿笑笑,又好奇陶源大学时的生活。陶源看着他那张小嘴一开一合,怀疑他闭上一刻可能就会憋死,为免宋飞澜从大学问到中学,陶源主动岔开话题,问道:“你喜欢小狗吗?”

宋飞澜一愣,估计是刚刚自己看泰迪的样子叫他有此一问,便说:“不是,我就是看那狗的小屁股扭得挺逗的。”

眼见着陶助理的脸色由白变青,宋飞澜也觉出自己这话在长辈面前不太合适,便补救道:“喜欢喜欢,就是我大妈对狗毛过敏,家里不让养。”他刚说完,又意识到自己把陶源当成了长辈,可现在自己明明是跟他平辈啊……他的脑袋瓜子转了几个圈也没转回来,索性不想了。

陶源也懒得搭理他,只是心想,就算是倒退十一年,宋总也依然是不改男儿本色。

两人吃过晚饭散步回了病房,陶源把他送回屋就要走,宋飞澜身边就他这么一个人,见他走还挺舍不得,扒在门框上问:“陶大哥你要走啊?”

陶源点点头,宋飞澜又问:“那你明天还来吗?”

“我这段时间都在这儿,一直到你出院。”陶源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,想了想,把平板电脑留下了,说:“要是睡不着就玩儿一会儿,明天早上我过来。”